井冈山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井冈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井冈山管理局办公室 中共井冈山市委办公室 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2025年度井冈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井冈山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令)、《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近期省、吉安市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制定本防治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4年井冈山遭遇了全省最大降雨及多轮连续性强降雨天气,由于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潜在经济损失430万元,威胁人口6户33人,未造成人员伤亡。接到各类小崩小塌(未达到统计标准)地质灾害报告378起,地质灾害发生区域主要集中在龙市镇、东上乡,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份。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025年井冈山气温略偏高,雨量略偏多,为1650-1850毫米(多年均值为1631毫米)。春播期天气属正常年份,有轻度春寒,气温略偏高,雨量略偏多;汛期(4~6月)平均雨量略偏多,为700~900毫米(多年均值为673毫米),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有可能在4月1日前入汛,汛期结束期略偏迟,在7月上旬;伏秋期(7~9月)平均雨量接近常年或略偏多,有阶段性干旱发生,盛夏高温日数略偏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井冈山地处山区,位于永新县曲白—井冈山市柏露、井冈山市光明—遂川县营盘圩两个崩、滑、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之中,以及位于井冈山市大陇—永新县三湾崩、滑、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之中,同时拿山—厦坪又是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近年井冈山地质灾害实际发生情况及气象部门的降雨趋势预测,预计2025年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具体预测如下:
1.根据有关调查显示,以下区域集中降水期形成群发性崩滑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是今年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1)茨坪城区及周围一带(含大小五井)滑坡、崩塌防护区;
(2)龙市—东上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护区;
(3)黄坳—光明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护区;
(4)柏露—茅坪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护区。
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4月至7月上旬,及后汛期、台风期等强降水集中时段。
3.丘陵山区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和运输便道、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条件的破坏和持续的中雨至大雨将是引发滑坡、崩塌的主要因素。
4.地面塌陷可能出现区域主要为拿山—厦坪和矿山采空塌陷易发区,受地下水水位变化、岩溶作用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汛前期和伏秋期为主要发生时段。
受限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准确度不高,以及集中强降水在时间上、空间上不确定等因素,本预测仅是地质灾害长期趋势预测。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及其威胁对象、范围
井冈山共有681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5个井冈山市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以下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由相关责任单位竖立警示牌,并编制该隐患点的单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总则、隐患概况、应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危急事件的预防、危机事件的应对、险情的解除等。
1.茨坪镇西林小区崩塌隐患点(井冈山市级)
该崩塌隐患点属岩质高陡边坡,岩性为石英砂岩,地表裸露,表层风化较强烈。近年来对部分地段进行了治理。但由于开挖建房时多处斜坡顶部未完全剥离,局部地段每年均有少量岩石崩塌现象,对临边坡住宅和居民构成威胁。
防治措施:
(1)对住宅小区内存在的隐患危岩进行清理;
(2)对小区周边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
监测、预防责任人:市住保中心、茨坪镇人民政府。
2.井冈山市茨坪镇东山苑小区斜坡隐患(井冈山市级)
为岩质斜坡隐患,坡向170度,坡高15~20米,坡度65度,坡宽90米,坡面裸露,潜在规模1350立方米,威胁1栋楼100余人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由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和治理,消除隐患。
监测、预防责任人:市住保中心、茨坪镇人民政府。
3.茨坪城区二环路滑坡隐患(井冈山市级)
二环路为改建公路,属岩土混合型滑坡,滑坡稳定性差,沿路多处存在大量人工弃土堆积,在雨季或大雨时可能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
防治措施:由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对存在险情地段进行治理,消除隐患。
监测、预防责任人:茨坪林场。
4.龙厦公路鹅岭路段崩塌滑坡隐患(井冈山市级)
由于修建公路切坡和实施隧道工程,导致边坡太陡,鹅岭路段时有滑坡、崩塌现象,危及过往车辆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由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对存在险情地段设立警示牌,并进行治理,消除隐患。
监测、预防责任人: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
5.井冈山市柏露乡至茅坪路段崩塌滑坡隐患(井冈山市级)
2010年以来该路段发生多处滑坡,目前该路段多处切坡路段仍然较陡,表土层处于不稳定状态,在连续降雨条件下,发生再次滑坡的可能性较大,直接威胁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
防治措施:由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对存在险情地段设立警示牌,并进行治理,消除隐患。
监测、预防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坚持两个至上,压紧压实防灾责任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2.压实防灾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以及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要全面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将相关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发改、教体、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铁路、通信、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撑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控,减少减轻风险隐患
3.加强用地审批,规范工程建设活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特别加强对山区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认真执行区域评估制度,全面完成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电力、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对经评估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减少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要进一步加强山区农民宅基地分配、建房审批的监管,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规范山区农民建房审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要指导乡镇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禁审批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削坡建房。要继续推进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强化成果运用,对地质灾害风险分类分级管控。
4.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各部门要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共同防范不合理生产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水利部门要加强地下水取水管理,防范过量抽取地下水诱发岩溶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采矿活动、矿坑排水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监管,防范因露采边坡失稳、采空区顶板失稳、矿坑透水、尾矿库溃坝诱发地质灾害;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施工企业的监管,防范因公路边坡施工诱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推进重点工作,提升提高防灾能力
5.加强巡查排查,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并根据隐患排查结果,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及群测群防员,及时更新隐患点台账。遇持续降雨、强降雨和台风等易灾天气时段,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巡查指导,督促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强化应急准备,主动防范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6.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临灾避险转移。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强化预报会商,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短临预报,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持续完善强降雨“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能力,确保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各乡镇、自然资源部门、监测预警实验点运维单位,要按照“闭环管理、快速响应”的要求,继续做好已建监测预警实验点运行维护和预警响应,确保监测预警实验点发挥实效,“技防”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到实处;要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必要工具并给予适当补助,切实提高群测群防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对威胁城镇、乡村、学校、医院、铁路、公路、矿山、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前,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并尽可能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和效率。
7.加强综合治理,消除重大灾害隐患。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交通、工信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沿线、景区、厂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对已出现灾害前兆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组织排危除险。要结合基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制定奖补政策,鼓励受威胁居民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降低灾害风险;对治理难度大、生活条件差、治理成本高于避险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乡村振兴、秀美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改革、危旧房改造等政策措施,按照“应搬尽搬、愿搬尽搬”的原则,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历年下达的综合治理项目任务,确保治理工程在主汛期发挥防灾效益。
8.加强宣传演练,提升各界防灾意识。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融媒体、抖音等新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辨识预防、治理避让、自救互救等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并因地制宜开展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增强受威胁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及自救能力。
(四)突出救援处置,用心用情守护安全
9.科学迅速救援处置,全力做好救灾救助。要继续完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体系建设,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单点防灾避险预案并设置警示牌。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或擅自返迁。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各乡镇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视需要向上级请求支持。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紧急险情时,各乡镇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各乡镇应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切实做好因地质灾害转移避险群众安置和灾后救助,尤其是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受灾困难重点人群,按照“有标识、有饭吃、有水喝、有床睡觉、有物资、有地方洗澡、有医护人员、有秩序、有台账、有心理疏导”十有标准,细化救助方案,及时发放生活救助物资,做到精准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指导,查清灾害成因,研判灾情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周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科学开展抢险救援,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五)强化技术支撑,做优做强服务保障
10.落实汛期驻守,加强技术服务。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为井冈山汛期地质灾害驻守地勘专业技术队伍,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宣传培训、避险演练、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11.加大地方投入,加强资金保障。要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要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做好值班值守,强化响应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在主汛期、台风、持续降雨、冰冻雨雪天气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畅通。各乡镇应根据辖区实际,于4月5日前制定下发《乡(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对各隐患点明确监测和防治责任人。
附件:1.2025年井冈山市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2.各乡(镇、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一览表
附件1
2025年井冈山市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管理责任表
责任区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职 务 | 电 话 |
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林常青 | 曾小辉 | 保护科副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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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下属景区景点 | 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 袁海晓 | 李建明 | 会师纪念馆馆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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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总公司下属景区景点 | 风景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尹继雄 | 高恩涛 | 安全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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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景区景点 | 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黄燕红 | 刘运平 |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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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竹山景区 | 井冈山市荆竹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 邹建平 | 肖 瑛 | 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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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燕洞景区 | 井冈山市石燕洞景区有限公司 | 邹建平 | 朱 娜 |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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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街道 | 井冈山市红星街道办事处 | 张艳华 | 黄 建 | 综合执法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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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镇 | 碧溪镇人民政府 | 颜卓洲 | 谢 毅 | 常务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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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上乡 | 东上乡人民政府 | 施小华 | 贺 煜 |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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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露乡 | 柏露乡人民政府 | 邓志贤 | 谢叔奇 | 八级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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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 | 新城镇人民政府 | 陈东方 | 赵万阳 | 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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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市镇 | 龙市镇人民政府 | 王华明 | 文建新 |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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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山镇 | 拿山镇人民政府 | 陈 嵩 | 尹 鑫 |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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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镇 | 茅坪镇人民政府 | 肖 永 | 尹樟春 |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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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坪镇 | 茨坪镇人民政府 | 谢振福 | 李 洋 | 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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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 | 古城镇人民政府 | 刘 新 | 杨建华 |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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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村乡 | 睦村乡人民政府 | 张 伟 | 陈健良 | 常务副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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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乡 | 光明乡人民政府 | 司保顺 | 赖宇贤 | 人大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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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田乡 | 葛田乡人民政府 | 赖家福 | 赖志斌 | 人大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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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坳乡 | 黄坳乡人民政府 | 李 斌 | 郭 钰 | 常务副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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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镇 | 罗浮镇人民政府 | 刘济光 | 蒋久明 | 人大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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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坪镇 | 厦坪镇人民政府 | 谢飞跃 | 李建兵 | 人大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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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白露 垦殖场有限公 司 | 井冈山市白露垦殖场有限公司 |
刘 新 |
彭永国 |
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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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市自然资源局 | 谢飞跃 | 赵 军 | 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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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谢飞跃 | 张艳华 | 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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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市交通运输局 | 刘 欢 | 刘才庆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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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市水利局 | 刘 新 | 周贵彬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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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井冈山分中心 | 刘 欢 | 李 金 | 副主任 |
|
全市 | 市应急管理局 | 刘济光 | 康 勇 | 副科长级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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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单位 | 江西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 李恒之 | 严建坤 | 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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