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市生物多样性,确保林业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未取得狩猎证或违反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2.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统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3.非法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寄递、经营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5.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6.其他涉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市林业局:0796-6893509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110、0796-689952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96-6890359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796-6569696
举报邮箱:jgslzk@sina.com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均有举报的义务。
井冈山市林业局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