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戒严令
发布时间:2024-09-25 20:21:17  来源:井冈山管理局办公室

  当前,井冈山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发布如下森林防火戒严令。

  一、从202410月1日至20254月30日,所有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秸秆、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上坟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